
當地時間8月13日,美國聯邦第九巡回上訴法官桑德拉·伊庫塔(Sandra Ikuta)推翻了初審法院的判決,裁決NFL可能因與DirectTV簽訂的轉播協議違反了“謝爾曼反壟斷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自1994年以來,NFL與衛星電視服務商DirectTV簽訂轉播協議,使DirectTV成為了每周日非主場比賽的獨家內容提供商。DirecTV為此開通了名為“周日通”(Sunday Ticket)的訂閱服務,費用為每賽季293美元。用戶訂閱后,可通過DirectTV觀看所有周日的非主場比賽。
四年前,幾位“周日通”訂閱者向初審法院提起訴訟控告NFL和DirectTV,聲稱非本地球迷的權益受到侵害。
“謝爾曼反壟斷法”的目的是維護市場中的競爭,從而實現消費者福利的最大化。NFL周日通,甚至包括NFL與全國廣播公司(NBC)、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ESPN和福克斯(Fox)的轉播協議都限制了各球隊在非主場城市進行電視轉播的競爭,從而使消費者失去了免費觀看的機會。
對于一名居住在芝加哥的達拉斯牛仔隊忠實球迷來說,理論上,當芝加哥擁有足夠多的牛仔球迷時,牛仔隊老板杰瑞·瓊斯(Jerry Jones)就有充足的動機在芝加哥地區通過有線電視,衛星電視,互聯網等渠道制作并播放牛仔隊的比賽轉播。這樣一來,就無需訂閱高達293美元的DirectTV“周日通”服務,可以直接通過電視免費觀看比賽。
但事實上,NFL明令禁止各隊在電視轉播中競爭行為。在聯盟的第十章程中,NFL規定各隊不得在其他球隊的主場范圍內轉播自己的比賽,賦予了每支球隊在主場范圍內對于電視轉播的壟斷權。這一范圍包括球隊所在城市以及從城市邊界向外延伸75英里的地區。原告認為,這項消除市場競爭的規定給球迷造成了經濟損失,迫使球迷不得不購買“周日通”。
早在上世紀50、60年代,美國司法部就曾在對NFL提起反壟斷訴訟,認為NFL通過不合理的反競爭約束限制了電視臺和贊助商參與轉播競爭。
1953年,司法部成功說服賓夕法尼亞州地方法院聯邦法官艾倫·格里姆(Allan Grim)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NFL對于轉播市場競爭的禁止。在結審中,格里姆提出當各球隊可在其他球隊客場比賽時在該球隊主場地區轉播比賽,各地方電視臺可互相競標比賽播放權。舉個例子,若本周日達拉斯牛仔對陣新英格蘭愛國者,芝加哥小熊隊在客場迎戰西雅圖海鷹,牛仔隊將有權在小熊隊的主場范圍內轉播與愛國者隊的比賽。
但另一方面,格里姆法官也維護了球隊的部分壟斷權力,規定當一支球隊在主場進行比賽時,其他球隊不可以在該隊主場范圍內轉播比賽,以此鼓勵球迷前往當地球館購買門票,而不是通過電視免費觀看其他球隊的比賽。因為在50年代,門票收入是NFL各球隊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同樣的例子,若芝加哥小熊在主場迎戰西雅圖海鷹,那么牛仔隊就無權在芝加哥地區轉播與愛國者隊的比賽。
在該判決的影響下,NFL各球隊紛紛與CBS或NBC簽訂轉播協議,克利夫蘭布朗隊推出了自己的電視網絡,在電視轉播市場中形成了競爭。
1960年,與NFL對立競爭的美國美式橄欖球聯盟(American Football League)成立。AFL意識到,當所有球隊的轉播權被打包出售給一家電視網絡公司時,該公司會愿意為此支付一筆額外的費用。這項價值源自對市場的壟斷。如果將轉播權拆開分售給多家公司,這筆收入就無從提起。因此,AFL將所有比賽的轉播權打包,與美國廣播公司(ABC)簽署了全國性的轉播協議。

▲NFL時任總裁皮特·羅澤爾
1961年,在NFL時任總裁皮特·羅澤爾(Pete Rozelle)的號召下,各球隊老板同意將轉播權集中至聯盟,統一與CBS進行談判并平均分配轉播收入。為清除法律障礙,羅澤爾向格里姆法官申請允許這一交易。羅澤爾法官對此予以否認,認為各球隊并不屬于NFL聯盟,而是獨立存在的個體,與CBS的合同阻礙了各球隊分別與各廣播公司簽約,限制了轉播市場的競爭。
精通政策法規的羅澤爾組織了擁有強大政治背景的游說團隊,說服國會通過了1961年體育廣播法案(Sports Broadcast Act of 1961),獲得了時任總統約翰·肯尼迪(John Kennedy)的簽字批準。該法案駁回了格里姆法官對于羅澤爾申請的否認,認定NFL與CBS的簽約享有謝爾曼反壟斷法第一條中的有限豁免。
根據這項豁免,當一個體育聯盟與一家提供“贊助電視轉播”的廣播公司簽署全國性轉播協議時,謝爾曼反壟斷法并不適用。“贊助電視轉播”指的是提供免費比賽轉播,通過出售廣告時段等方式獲得收入的廣播公司,包括NBC、ABC、CBS和福克斯。相反,需要通過付費訂閱觀看比賽的ESPN和DirecTV則不受體育廣播法案的保護。
這便是NFL的問題所在:捆綁后各球隊轉播權的全國性銷售從根本上消除了地方性轉播的競爭,削弱了球迷權益的最大化。
盡管地方法院聯邦法官格里姆的判決僅在賓夕法尼亞州具有約束力,但仍在關于“周日通”的判決過程中受到了伊庫塔法官的援引。
除了地方法院,在最高法院中也存在對NFL不利的判決。1984年,俄克拉荷馬大學董事會對NCAA提起訴訟,美國最高法院最終判定NCAA因限制比賽轉播違反了反壟斷法。雖然NCAA堅稱限制轉播是因為要保護門票收入。但時任大法官仍然認為NCAA非法地限制了各學校參與轉播權競爭的自由。
事實上,對于今天的NFL來說,門票收入已經變得不那么重要了。在1953年,門票為NFL各球隊貢獻了絕大多數的收入。但截至2017年,門票收入僅約占各球隊總收入的16%,電視收入成為了新的最大收入。因此,“保護門票收入”的理由在NFL的案例中沒有說服力。
在“周日通”案中,伊庫塔法官認為最高法院對于NCAA的判決驗證了NFL對于各球隊獨立銷售比賽轉播權的限制是非法的。

此外,美國最高法院在2010年對美國帽子生產商American Needle對NFL訴訟的裁決也令NFL在“周日通”案中處于不利地位。NFL曾為包括American Needle在內的一批服飾生產商頒發不具排他性的生產許可,允許這些廠商制作含有球隊和聯盟標識的產品。2000年,NFL授予銳步為期10年的獨家帽子生產許可,American Needle及其他廠商不再有權參與競爭。
大法官在判決中明確指出,NFL并不屬于反壟斷法有限豁免中規定的“單一實體”(single entity)。單一實體通常指母公司和其全資子公司或公司內部的獨立部門,而NFL各球隊是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獨立個體。因此在這一案件中NFL并不能享有豁免。
在“周日通”案中,NFL稱不同于各球隊可以獨立個體的身份制作服飾,比賽轉播實際上是雙方球隊和NFL聯盟共同合作的項目。但伊庫圖法官指出,NFL和DirectTV并沒有提出具有約束力的先例可以證明比賽轉播必須由球隊和聯盟合作才可完成。

隨著“周日通”案的繼續,NFL也提出了一系列有說服力的觀點,并爭取到聽取上訴的三名法官中的一位與NFL站在一邊。
NFL的核心論點是聯盟與DirectTV的轉播合同大大地增加了全國各地球迷通過電視可觀看的NFL比賽數量。NFL指出,雖然“周日通”的訂閱費用不低,但它提供了周日下午所有非本地比賽的現場內容,數量相當可觀。如果聯盟不被允許向廣播商打包出售所有球隊的轉播權,那么球迷只能通過各球隊分別簽約的地方轉播商觀看比賽。在這種情況下,非本地的球迷群體將處在不利地位,因為他們所鐘愛的球隊可能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在每一個偏遠的市場內轉播。所以,與DirectTV的轉播協議不僅沒有損害球迷的利益,反而有利于提高球迷的忠誠度和NFL比賽在體育與娛樂節目中的競爭力。
不過,考慮到NFL與NBC、CBS和福克斯簽訂的全國性轉播協議,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無論“周日通”案的結果如何,NFL與這三家廣播公司的協議都因受到1961年體育廣播法的豁免而不被影響。但如果被判決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NFL將不能再將全部球隊比賽打包出售給ESPN和Direct TV。
站在NFL的角度,除此之外的最大憂慮是聯盟官員可能會受到審前調查,被要求公開傳播合同具體細節和往來電子郵件。因此,NFL更傾向于以最快的速度與原告達成協議,結束“周日通”案件。
NBA、WNBA、NHL、MLB和MLS都與轉播商簽訂了類似的轉播協議。如果“周日通”案持續引發社會關注,這些交易都可能會被控違背反壟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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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為懶熊體育編譯自《體育畫報》(Sports Illustrated),原文作者為MichaelI Mccan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