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38歲的科比在職業生涯最后一場比賽中狂砍60分時,達拉斯小牛隊的球星德克·諾維茨基在電視機前見證了這場經典的比賽。
“他(科比)一個球接著一個球地進,你可以看出他已筋疲力盡,但他挺過去了,真的難以置信,”諾維茨基在比賽第二天NBA官方組織的全球媒體電話群訪中談起了這場比賽,“我都起雞皮疙瘩了。沒有比這樣結束職業生涯更完美的劇本了。”
▲ 諾維茨基不經常在商業場合露面,但是卻經常現身慈善活動。
諾維茨基和科比同歲,同樣步入了職業生涯的末期。退役之后的科比,打算好好經營自己的公司,做幾筆好的投資,在商界大展拳腳。而諾維茨基還沒有想那么遠。
在這次電話群訪中,懶熊體育詢問了諾維茨基是否會像科比一樣成為生意人,諾維茨基回答:“我現在還不想制定太多的計劃。當我退役后,我可能會和家人多相處一段時間,看著孩子們長大,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考慮。”
不過,諾維茨基提到了一樣他和科比都十分熱衷的事情——基金會。“我在美國和德國都有自己的基金會。即使我將來退役了,我也會一直堅持做下去。”
基金會是諾維茨基為數不多的公眾活動。這位頗為低調的球星雖然總冠軍、常規賽MVP、總決賽MVP等諸多榮譽加身,卻只手握耐克和德國ING-DiBa兩項代言,更不會在夏天休賽期拋頭露面出席商業活動。
2005年,諾維茨基建立了德克·諾維茨基基金會,幫助推進全世界兒童的健康和教育發展。每年夏天,諾維茨基還會舉辦德克·諾維茨基英雄名人棒球賽,邀請包括前NBA球星納什、芬利等好友在內的體育圈和娛樂圈名人,為自己的基金會和其他慈善項目募集善款。
科比同樣也早早加入慈善行業。他和妻子瓦妮莎共同創辦了科比·布萊恩特家庭基金會(Kobe BryantFamily Foundation),旨在減少洛杉磯的流浪者,為其建造永久性的住房,提供教育輔導以及職業資源。
科比的慈善事業還做到了中國。2009年6月30日,科比·布萊恩特家族基金會和中國的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在美國簽署協議,科比中國基金正式設立。
做慈善一直是NBA聯盟的傳統,旗下的公益項目“NBA Cares”已經擴展到了全球各地。身處聯盟中的球員們也都有著自己做慈善的方式,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會設立了自己的基金會,自己出資或者募集捐款來做善事。
聯盟中能叫出名字的球員幾乎都有自己的慈善基金會。除了科比和諾維茨基外,還有蒂姆·鄧肯基金會、勒布朗·詹姆斯家庭基金會、卡梅隆·安東尼基金會、保羅·皮爾斯的真理基金會等等大大小小近百家球員個人名義的基金會。
▲ 由諾維茨基牽頭的“英雄名人棒球賽”每年夏天舉行,為弱勢兒童籌集善款。
關于慈善事業,科比曾經說過這么一段話:“慈善事業賦予籃球事業更深遠的意義,比如有一天,你贏了冠軍,所有人都為你喝彩,自己很開心,然后呢?當我退休的那天,我又有什么可以回報?我想通過籃球事業,教育廣大的青少年關于生命,關于性格,關于領導力,關于團聚力,這些是我可以回報的。”
對社會的回饋也許是很多球員組建基金會最本質的原因。此外,隨著球星逐漸揚名立萬,與之而來的社會責任感也構成了外在約束力,影響著球星利用自己的名氣和資源為粉絲樹立正確的榜樣,為社會做貢獻。
但是,成立基金會對于球星們來說并不如罰球一樣信手拈來。建立和運營一家慈善機構花費甚多,而且要通過各種復雜的法律法規。球星本人肯定沒有時間親自搭理基金會的大小事務,只能委托家人朋友或者信得過的合作伙伴來代為操持。募集到的資金既要維持基金會本身的運轉,還要投向慈善項目,所以剛開始的基金會經常要等好幾年才能發揮其理想的作用。
2013年,ESPN 進行了一項調查,研究了115項由知名運動員成立的慈善機構,發現大多數慈善機構并沒有他們標榜的那樣能夠有效地籌集和使用資金。
在非盈利組織慈善導航(Charity Navigator)、商業扶助局(Better Business Bureau)和有效公益事業全國委員會(National Committee for ResponsivePhilanthropy)的幫助下,ESPN發現74%的非盈利慈善機構都或多或少違背非盈利的操作標準。存疑之處包括花在慈善工作上的錢和基金會本身行政開支的對比,以及是否有足夠多的董事會成員監督組織的運行。甚至,有些運動員建立基金會僅僅是將其作為避稅的工具,因為將個人財富以慈善的名義捐給私人基金會是免稅的。
ESPN調查發現, 雖然建立起慈善機構的運動員們大都非常富有,但是實際上其中三分之一的機構總資產不超過50萬美元。數百萬美元級別的慈善機構的確能干點事兒,像泰格·伍茲、蘭斯·阿姆斯特朗、阿加西等人建立的基金會,但是這些機構實在太少。
在2004年,前NBA球星拉瑪爾·奧多姆建立了Cathy’s Kids基金會,紀念他死于癌癥的母親,并表示將為癌癥研究募集善款。但是截至2012年,基金會8年的稅務記錄顯示,基金會并沒有給癌癥相關的活動或者研究捐過任何錢,而是大力支持了兩個精英青年籃球隊。在募集到的220萬美元的資金中,有至少60%的資金,130萬美元投入到了這兩支籃球隊的建設中。
▲ 奧多姆成立的基金會Cathy’s Kids曾被曝名不副實。
這種偷梁換柱的行為在球星基金會中并不少見。在2006年,當時NBA金州勇士隊球星巴朗·戴維斯和凱爾特人隊的保羅·皮爾斯從退役球星“魔術師”約翰遜的基金會手中接過一個已經運行了20年的名人慈善活動。根據官方說法,慈善活動的門票收入、募集到的資金都會捐贈給戴維斯的“團隊合作”基金以及皮爾斯的“真理”基金。
戴維斯還為此建立了一家名叫LA Stars的公司,從2006年到2007年經營這項名人慈善活動,包括周末名人籃球賽,撲克牌錦標賽等。活動吸引了如銀子彈啤酒、戶外廣告公司Clear Channel和斯伯丁等知名贊助商,前來參加的明星包括杰西卡·阿爾巴、亞瑟小子、Snoop Lion,以及眾多NBA球星。
但是,據ESPN披露,LA Stars不僅沒有給兩個基金會捐錢,反而從中拿錢,共借用了62.3萬美元。兩家基金會也沒有任何記錄表明從這項活動中收到任何捐款。
除了慈善組織運營中存在的各種善款使用問題外,慈善組織自身的成本問題也是很多創始人的一大焦慮。維持慈善組織的日常經營成本很高,如果資金流不充足,很可能陷入艱難的境地。
前納斯卡賽車手凱爾·派蒂的基金會就曾因為失去企業贊助而步履維艱。基金會組織的慈善越野摩托車賽,需要參賽者出錢來支付燃料費、視頻、住宿和捐款。失去了贊助商,基金會能用于慈善用途的錢就少了很多。
諸多事實表明,球星成立個人名義的基金會,僅有一顆做善事的心是不夠的。高度的道德感和睿智的商業頭腦甚至是比良好的初衷更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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