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艾倫還是王哲林,這是個問題。

在參與CBA常規賽MVP投票的百余媒體人眼中,天平傾向了后者,他總得分以353對329的優勢勝出。
結果一出,引發熱議。其中一類分析獲得了較大的關注度:組委會一共收到了113張有效選票,王哲林收到了50張首位票,28張第二位置票,19張第三位票,累計97張,郭艾倫則是41張第一選票,35張第二選票,19張第三選票,共95張。也就是說,16位媒體人根本就沒選王,18位媒體人在前三位里也沒選郭,這就是專業媒體的眼光嗎?能不能把票選結果公布一下。
我無意猜測那些媒體人的真實想法,但我知道這是CBA采用匿名投票的必然結果。今年的CBA常規賽MVP評選,擴大了評審范圍,據我了解,CBA公司一共邀請了120余位媒體人參加,最后應該是收到了113張有效票,從數量上來說,這跟NBA評委規模接近。
CBA的MVP評選采用記分制,每位評委選擇 第一得票人選得5分,第二得票人選3分,第三得票人選1分。NBA早些年也用的是這種三票制,上世紀八十年代改為五票制,記分調整為10、7、5、3、1,為了增加球迷互動,2010年起還增設了球迷票,球迷的投票結果相當于一張媒體票。

▲NBA在評選總決賽MVP時也會采取實名制
兩邊目前評選規則最大的不同,是CBA采用的是匿名,而NBA是實名。后者每年的結果一出來,會第一時間公布每個記者的投票詳情,因此會產生很多“花絮故事”,前些年有波士頓記者沒投票給熱火的勒布朗.詹姆斯,讓后者無緣全票,就引發過巨大爭議。
實名投票最大的好處,就是讓每名記者對自己的票負責,瞎投就會受到輿論監督,而其最大的難處,就是讓記者壓力陡增,要不要考慮人情和維護關系,也考驗他們的內心。我就認識不止兩個美國同行,因為這個原因主動放棄了每年的投票,哪怕能拿到這個投票資格,本身就是一種榮譽認可,其中一位私下告訴我,因為某年沒投一個球星的票,對方就再也不接受他的采訪,讓他很是苦惱,干脆放棄。
我理解CBA公司采用匿名投票的出發點,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人情社會,相信某些同行的苦衷不比上述美國同行差。尤其是對于一些地方媒體而言,如果因為一張選票惹怒了球隊,導致之后自己對家鄉球隊的采訪出現障礙,顯然是有點得不償失。甚至,或許——我們說,僅僅是或許——也有人為了支持自己的“主隊”,而采取了將第一選票投給最支持的球員,而在填寫第二、第三投票選擇時,也避開了其最大競爭對手的名字,創造出“一票頂2.5票”的投票效果。
事實上,今年懶熊體育依然也是投票媒體之一,我們把前三位的選票分別投給了郭艾倫、王哲林和易建聯,與最終結果略有不同,但相信也是還算普遍的投票方式。
從聯賽的未來發展上看,實名投票必然是CBA未來趨勢,一方面是聯賽透明運營的正常需求,另一方面也是增強球迷互動的必然。在這個改變過程中,希望球員能更理解媒體,球迷能理解媒體,而媒體也能夠做出更公正的選擇。堅持對于“公正、公平、公開”的追求,勢必能讓我們的聯賽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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