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公廳在官網發布《關于印發《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基本要求(試行)》和《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的紅頭文件。旨在進一步規范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和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申報和建設工作。同時要求,各試點單位把本地區扎實推進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的創新舉措、積極成效和典型經驗與做法及時報告領導小組。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基本要求(試行)》的部分內容摘要如下:
一、精心布局,夯實普及推廣體系:
加大政策保障和經費支持力度,逐年增加本地區青少年校園足球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保障教學、競賽和活動經費,優化區域內足球教育資源配置,支持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組織、企業等深入合作。
在已構建的“特色學校+高校高水平足球運動隊+試點縣(區)+改革試驗區+‘滿天星’訓練營”五位一體立體格局中推進校園足球改革發展。加強對區域內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的指導與監管力度,實施建設質量復核制度,建立退出機制。
根據世界足球強國在兒童5歲左右就開始足球啟蒙教育的普遍情況,進一步下移普及重心,積極將足球運動向幼兒園延伸。
二、全面發力,健全教學訓練體系:
在區域內所有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落實每周面向全體學生開設1節足球課的基本要求,條件具備的學校可以每周開設2節足球課。
進一步完善以學區為單位的校園足球課余、周末和節假日訓練體系。引入競爭機制,建立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運動員比賽選拔機制。
加大足球師資隊伍建設力度,充實學校體育教師和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師資團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的組織運營。選聘、組建高質量的校園足球外籍教練團隊,參與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的教學、訓練和比賽指導。
探索為參加校園足球運動的學生購買足球運動意外傷害保險。加強政府統籌和部門聯動,完善足球運動意外傷害處理流程,做好校園足球風險防范工作。
三、嚴格管理,做強競賽體系:
深化區域內“校內競賽—校際聯賽—選拔性競賽—出國交流比賽”為一體的競賽體系,以賽促訓、以賽提質。確保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有班級聯賽,班班有球隊,周周有比賽,通過年級聯賽組建各個年齡組的學校代表隊。幼兒園組織各地的展示活動。在校內聯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聯賽。在聯賽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選拔性競賽和夏令營。
四、示范引領,打造樣板體系:
選聘高水平教練作為區域內的校園足球首席專家,帶動區域內所有的校園足球教師和教練員組建校園足球技戰術體系。積極申報和創建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滿天星”訓練營。
五、激勵創新,構建榮譽體系:
要根據學生的等級認定情況和校園足球工作開展情況,對相關的縣(市)長、教育局長、教師、教練員、參與的企業進行相關的榮譽認定,構建完善的校園足球榮譽體系。每年舉行校園足球年度慶典,大力宣傳表彰校園足球相關人員,受表彰獎勵人員,特別是一線體育教師、足球教練在職稱、待遇等方面要有相應的體現,
六、精誠合作,合力形成一體化推進體系:
教育和體育部門要進一步推進工作對接和資源共享,在發揮各自優勢和特長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校園足球與青訓體系“一體化設計,一體化推進,自成體系,相互支撐”的合作格局。
要在國民教育體系中通過體育課、課余訓練和校園體育競賽開辟一條培養優秀足球競技人才的新路徑、新通道。積極鼓勵有較好運動技能和水平的高中生、大學生向職業體育發展。
七、攻堅克難,搭建科研體系:
提高校園足球水平,必須尊重體育運動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破除一些思想上、觀念上的誤區。研究如何構建校園足球與職業足球、專業足球青訓體系自成體系、融合發展等問題。充分發揮本地區校園足球專家委員會的智庫作用,不斷提高校園足球科學化水平。
八、樹立導向,完善輿論宣傳引導體系:
每年編輯發布本地區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報告,向全社會公開有關工作進展,主動接受各方面監督。在加大典型宣傳的同時,引導媒體客觀看待、平衡報道校園足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主動回應社會各方面對校園足球的關切和建議。構建全媒體宣傳矩陣,傳播校園足球好聲音,講好校園足球故事。

《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基本要求(試行)》的部分內容摘要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國家政策,加強區域統籌,納入發展規劃。
所在地黨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校園足球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和協調,將校園足球工作納入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并嚴格落實,高度重視學校體育工作和學生體質健康,加大政策保障和經費支持力度,積極與足球相關的科研院所、社會組織、企業等深入合作,建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試點縣(區)校園足球專家資源庫。
(二)健全工作機制,完善規章制度。
所在地黨委和人民政府應制定完善的校園足球工作組織實施、招生、教學管理、課余訓練和競賽、運動安全防范、師資培訓培養、督導檢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區域內的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數應占本地區中小學總數的60%以上。
(三)深入推廣普及,探索有益經驗。
深化本地區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建設,推動校園足球工作創新開展,提升試點縣(區)校園足球工作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二、完善條件保障
(一)配齊配強體育師資,落實體育教師待遇。
在核定編制總量內配齊本地區學校體育教師,確保本地區每個學校至少有1名足球專項體育教師。每年為區域內的學校體育教師和校園足球教練員提供1次以上的專業培訓。區域內的體育教師開展體育教學、足球訓練和比賽等工作計入工作量。保證學校體育教師在評優評先、工資待遇、職務評聘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享受同等待遇。
(二)場地設施完備,體育經費保障充足。
區域內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器械配備達到國家標準,根據每年實際情況不斷補充和更新學校體育教育教學設施。區域內建設有一定數量的學校足球場地。設立本地區學校體育和校園足球工作專項經費,納入當地政府年度預算。在實施校方責任險的同時,通過多種渠道為學生購買運動意外傷害保險。
三、打牢、做實校園足球發展體系
(一)教育理念先進。
(二)保證體育課和體育活動時間。
區域內所有學校開足開齊體育與健康課程,保證區域內所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區域內的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把校園足球作為體育課的必修內容,每周用1節體育課進行足球教學。
(三)開展科學訓練。
區域內的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應制定系統、科學的訓練計劃,常年開展課余足球訓練,有安全應急、醫療等應急方案。積極邀請校外專業足球教練員進學校提供專業技術指導。
(四)完善競賽制度。
(五)支持學生發展。
積極鼓勵本地區有天賦、有潛力的學生足球運動員參與校外足球訓練、培訓和比賽,積極向各級各類足球優秀運動隊輸送人才。制定校園足球高水平人才入學升學扶持政策。打通區域內注冊運動員入學升學通道。建立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小學、初中、高中對接招生機制,實施注冊運動員與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雙向選擇入學管理辦法。
(六)成立足球組織。
區域內的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應成立足球俱樂部或興趣小組。小學三年級以上建有班級代表隊、年級代表隊,學校建有校級男子和女子足球代表隊。
(七)營造校園足球文化。
設立試點縣(區)校園足球文化節,加強足球知識宣傳和足球文化教育。宣傳推廣本地區各級校園足球比賽,提高全社會的關注度和參與度。積極推動區域內的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經常開展以足球為主題的攝影、繪畫、征文、演講等校園文化活動。積極推動區域內全國和各級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組織開展校園足球聯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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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布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足球成必修建設訓練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