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昨天央視3·15晚會上,耐克在中國限量發售的一款籃球鞋存在虛假宣傳一事遭到曝光,這款球鞋并沒有像此前耐克宣傳的那樣在后跟裝有減震氣墊。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如果商品存在虛假宣傳,商家應對消費者進行三倍原價賠償。但據央視3·15晚會曝光,耐克面對維權消費者的解釋是此事屬于宣傳失誤,解決方案是全額退款,拒絕三倍賠償。
節目播出當晚耐克中國沒有任何回應。今天早上(美國時間3月15日晚),美國媒體《華爾街日報》一篇報道稱,耐克方面已經道歉:
“在一份聲明中,耐克稱去年4月份在中國發售的300雙耐克Hyperdunk 2008 FTB籃球鞋中含有氣墊的產品描述不準確。耐克公司對消費者受到的影響表示道歉,并提供退款。”“耐克表示將全面配合(中國)政府的監管和調查。”

▲ 《華爾街日報》關于耐克遭央視曝光的報道
在美國媒體《華爾街日報》的報道上線多個小時后,懶熊體育也終于作為中國媒體收到了耐克方面發來的回復,回應內容與《華爾街日報》的報道基本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