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cketmaster.com是票務領域的行業巨頭,從演唱會到球賽門票,甚至到歐洲旅游時的景點門票,該公司的服務覆蓋了幾乎各個領域。然而很多顧客在買票時常常發現,除了明碼標價的門票價格,Ticketmaster還會在付款時收取一大筆款項不明的雜費,包括服務費,手續費,訂單處理費,UPS配送費,常常讓價格上漲了三分之一之多。這樣離譜的價格一直讓Ticketmaster陷入爭議,而近日他們也終于付出了代價。

2003年科特-施萊辛格(Curt Schlesinger)等人聯名就Ticketmaster費用的合法性問題把這一票務巨頭告上了法庭。經過十年審理談判,2013年在洛杉磯最高法院的調停下,雙方達成了協議,Ticketmaster將以各類形式向消費者返還價值4000萬美元的利益。十年過去了,如今Ticketmaster已經被音樂巨頭Live Nation收購,因此這些代金券,抵用券將可以在Live Nation指定的活動中使用。

Ticketmaster現在主要采取的形式是在原票價上打折扣。從1999年10月到2013年2月期間,只要你曾使用Ticketmaster購買過票務,你就可以享受這一讓利。然而據估算,大約有5000萬人次會獲得賠償,所以攤到每個顧客頭上可能就只有一張價值2.25美元的抵金券而已。不僅如此,截止到6月20日,Ticketmaster的母公司Live Nation還沒有在網站上列出任何一項可以使用代金券的活動。

這樣的處理結果也讓很多消費者表示沒有獲得實際的利益,然而這話可能說的還有點早。Ticketmaster透露,如果有超過1050萬美元的折扣券沒有被使用,他們就會以發放免費門票來兌現賠償。盡管如此,2.25美元的補償看起來依舊是杯水車薪,有批評者指出,這一類關于非法標價的案件往往最終會讓律師賺的盆滿缽滿。在本案中,律師費用高達1500萬美元之多,但律師方則認為,如果沒有律師來伸張程序正義,這些不合法的雜費就會繼續下去,他們只是拿走了合適的傭金。

除此之外,根據Slate的報道,越來越多的商家想杜絕Ticketmaster敗訴這樣的情況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有大量公司已經開始在消費者條款中加入特殊條款,讓公司擁有獨家解釋權,從而避免這類的官司重演。Ticketmaster自己就在2011年增加了這樣的條款。所以這個官司最終能給消費者帶來對手收益還得打上一個問號,不過現在大家付錢時看到“服務費”這一字樣時,都很清楚,這些錢很可能成為Ticketmaster公司的利潤了。

聲明:本文為懶熊體育原創或編譯,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lanxiongsports.com

延展閱讀:
球迷自己給球票定價,“海軍上將”羅賓遜投資的票務網站叫ScoreBig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