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83年以來,13次歐冠決賽在常規時間內未分出勝負,其中11次是以點球大戰結束的。沒人能想出更好的比賽方式,我們似乎被點球大戰給困住了。
點球大戰在上個世紀60年代登上歷史舞臺。也許我們現在難以想象,但在那個時候,如果兩支球隊在加時賽后仍戰成平手,勝者是由抽簽決定的。一位名叫尤塞夫·達綱(Yosef Dagan)的以色列官員對這一規則憤憤不平,因為以色列隊就曾被抽簽擋在了1968年墨西哥城奧運會足球比賽的半決賽之外。
在一篇刊登在國際足聯新聞(FIFA News)的文章中,達綱寫到:“抽簽決定比賽的勝者是不道德的更是殘忍的,這對失敗的一方來說是不公平的,勝者也會覺得自己勝之不武。”
盡管相比于抽簽,點球決勝更人道也不那么殘忍,但以這樣的方式決定歐洲杯或者世界杯冠軍的歸屬仍然很糟糕。這不僅僅因為點球的隨機性,更重要的是,點球大戰的出現毀掉了30分鐘的加時賽,讓本該激烈精彩的比賽變成了一場沒有懸念的消耗戰。
然而,沒有一個替代方案行得通。延長加時賽會讓球員更疲憊;幾年前,有人呼吁以重賽代替點球大戰,可現在歐冠決賽這樣的比賽已經變成了一種體育奇觀,重賽顯然不可行。

那么,讓我(Dario Perkins,經濟學家)來提一個點子吧:在加時賽前踢點球;如果加時賽的勝者并非點球大戰的勝者,那么以加時賽的比賽結果為準。如果加時賽中雙方戰成平手,那么點球大戰的勝者將獲得最終的勝利。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點球大戰中落敗的一方將在加時賽中不遺余力地進攻,而依據現行的規則,雙方可能加時賽還沒有開始就達成默契,準備踢點球了。
我承認,如此一來,點球大戰中勝利的一方可能會消極比賽,力圖拖延時間來防止對方進球,但這也總比看雙方串通好了一樣地踢加時賽要來的痛快些。
此外,在這樣的規則下,比賽中踢失點球的球員,比如說馬競的胡安弗蘭,就不必為球隊的失敗背負過重的心理壓力,整支球隊還有機會在加時賽中彌補某個球員的失誤。
如果他們能在加時賽中翻盤成功,這就意味著團隊的勝利。畢竟,足球是一項集體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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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本文為懶熊體育編譯,編譯者葛孟超,轉載請注明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