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絕大多數NFL球隊的老板來說,他們都是早在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組織形式開始流行之前就購買了自己的俱樂部。當時他們主要選擇了這種發展較為成熟的企業實體形式,而不是合伙制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后兩種企業實體類型被稱為過渡法人企業(pass-through)。這是因為聯邦稅收跳過了公司層面,直接施加在了擁有企業實體的股東身上。如果沒有這層傳遞制度,公司就要遵守雙重繳稅的規定,一次是因為公司總收益達到了應納稅數額,一次是因為股東收到的分紅等達到應納稅的數額。
如果NFL的老板們之前沒有選擇過渡法人企業,那么對他們來說,美國人民的圣誕節禮物——新頒布的《減稅與就業法案》也許只是一張更大額的空頭支票而已。根據新的稅改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等過渡法人企業合格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允許抵扣20%收入,適用最高邊際稅率37%。然而,該規定對于企業的實體類型也有了全新的明確限制。該法明確規定減稅對象只適用于“納稅人而非公司”(S型公司即無限責任公司除外)。
因此,目前公司的NFL業主很可能會重金咨詢納稅和會計行業的專家顧問,以確定自己手下的俱樂部是否能夠歸到本次稅改中減稅對象的隊伍中。然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可能并不容易,因為NFL的俱樂部很可能被歸為“特殊服務型企業”。這種企業無法享受減稅,同樣被劃為特殊一類的還有田徑運動中的相關企業。
美國國稅局將頒布法規以提供詳細的解釋,因此NFL的老板們將抓緊時間稅務顧問們逐字逐句研究法規細則,以期找到法規中潛在的有利條例。該稅改法案在本次頒布實施后,公眾將有機會發表自己對該法案的修改意見,之后國稅局會對法案進行修正并頒布最終版本。不知道NFL的老板們是否會提出將NFL俱樂部從“特殊服務型企業”的名單中移除。該法案規定,收入少于或等于31.5萬美元的納稅人可享受減稅,但是NFL的老板們的收入肯定會產生高于這個數字。
無論如何,至少有一半的NFL老板是億萬富翁。所以你可能想說研究這些并沒有什么意義,他們的收入已經足夠多了。但是誰會愿意將自己辛辛苦苦合法掙得的收入毫無條件的貢獻給政府呢?尋找減稅,免稅,信貸,攤銷和各種形式的補貼也是商人必備的技能,也是為何美國國內稅收如此復雜的原因。無論是NFL的老板們還是任何其他的商業人士,都會毫不懈怠地隨時隨地尋找能夠扣除和減少他們的稅收負擔的方法,并加以利用。
在新頒布的稅改法案中,許多企業都享受到了減稅待遇。但該法案的規定,那些憑借股息和分紅獲得收益的NFL俱樂部股東們并沒有享受到這一待遇。是的,由于NFL俱樂部不屬于過渡法人企業,2018年其稅率只能由35%降為21%。除此之外,就像文章開頭說的那樣,俱樂部股東們獲得的分紅或分配也需繳稅,并且根據新的稅收法案規定,2018年的稅率變化對于處在他們這個收入水平上的群體也并不是很友好。
NFL俱樂部的老板們實際上在許多方面監督小企業。這些俱樂部實際掌權者人數較少,也不會雇用大量員工。例如,達拉斯牛仔隊將自己列為只有51-200名雇員的公司。他們的收入十分可觀,但只有人數較少的俱樂部所有者分享這塊巨大的蛋糕。獲得股息或其他分紅的股東們的個人稅前收入可能會超過50萬美元。所以他們在分配中得到的收入越多,需要繳納的雙重征稅數額就越多。在公司層面,需要繳納收入的21%,在個人層面,需要繳納收入的37%。總的來說,如果該企業不屬于過渡法人企業,那么企業整體的稅收負擔要大得多。如果組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各種合伙形式之一,則應納稅所得額轉入個人所得稅,僅征稅一次。那么,假設他們解決了之前的企業歸類問題,將NFL俱樂部從“特殊服務企業”的名單中移除,那么NFL俱樂部就可以享受減稅待遇。
由于本次頒布的法案對小型企業最有利,NFL的老板們很可能會思考下一步是否要將一部分商業活動分給新成立的小企業。各位老板們一向嗅覺敏銳,如今他們將比以往更仔細地審查有限責任公司或其他過渡法人企業是否是最佳企業類型。一些俱樂部老板已經單獨設立了管理公司,來處理與俱樂部場館設施相關的交易和商業活動。
除稅收之外,還有各種因素在影響著NFL俱樂部老板如何選擇自己的企業類型,是公司還是過渡法人企業。但是,近幾十年來,由于稅收優惠,分配靈活,管理結構靈活等優點,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成為主要的企業形式。筆者認為,NFL俱樂部的老板們需要重新研究重組企業帶來的好處,仔細權衡是否要考慮將俱樂部轉為過渡法人企業。
聲明:本文為懶熊體育編譯自《福布斯》,原文作者為Roger Grov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