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足協在武漢召開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會議,所有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地方足協負責人參會。會議4項內容為:職業俱樂部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職業聯賽裁判工作總結及新賽季裁判工作安排與要求、職業聯賽賽風賽紀工作總結及新賽季相關舉措和要求、2018賽季各級別職業聯賽相關政策介紹。

在會議上中國足協公布了2018年職業聯賽的新政,2018中超外援注冊人數從7人次減少至6人次,U23累計出場人數不少于外援單場累計出場人數。
有關新政的內容,中國足協最終確定,2018賽季中超全年外援注冊人數從7人次減少至6人次,冬季轉會窗口為4人次,夏季轉會窗口為2人次,外援仍保持最多出場3人次。
不過3名外援同時出場得有先決條件,足協對外援和U23球員上場的規定為:U23累計出場人數不少于外援單場累計出場人數。
在中甲方面,外援上場人數從3人次減少至2人次。
U23和外援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俱樂部一隊賽季報名名單:
1、首次報名中期補報后,國內球員最多為27人;
2、中超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6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4名;
3、中甲俱樂部外籍球員報名人數:全年累計報名最多4人次,同時報名人數最多3人。
(二)每場比賽,每支俱樂部隊:
1、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
2、外籍球員的累計上場人次,中超聯賽為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聯賽為不超過2人次,中國足協杯賽中不同級別聯賽球隊之間的比賽,外籍球員每場報名上場規定按低級別聯賽的規定執行;
3、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不得少于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人次;
4、如違反以上規定的球隊,該場比賽按棄權處理,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還將視情節對該俱樂部做出進一步處罰。
(三)預備隊聯賽:
1、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應不少于5名U23球員(因紅牌罰下造成的不足除外);
2、每場預備隊比賽中,每隊同時上場的球員中最多只能有1名外籍球員。
(四)2018賽季,U23球員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非港澳臺的國內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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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印發俱樂部準入規程:中超中甲至少5支梯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