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國足協發文稱,為推進聯賽順利收官,將自中超聯賽第二十七輪起,邀請歐美高水平裁判團隊執法聯賽關鍵場次。本輪確認參與執法的兩位主裁判來自法國和瑞典,均在歐洲足壇具備豐富的執法經驗。
針對聯賽最后階段可能出現的問題,除了委派裁委會觀察員、監督裁判執法、在關鍵場次繼續使用附加助理裁判外,中國足協計劃嘗試將與國際足聯合作的裁判最新技術和執法手段———視頻輔助裁判(VAR)投入使用,在中超第28輪和29輪的個別場次進行試用,為2018賽季的全面試用奠定基礎。

足協聲稱,提升裁判執法能力,是中國足協聯賽工作的重點。邀請外籍高水平裁判執法有助于進一步提升關鍵場次中的判罰準確性,更為我國本土裁判提供學習交流的機會。
過去兩個賽季,足協僅僅在3場比賽中安排了外籍裁判,本賽季,也曾有俱樂部在重大比賽之前申請啟用外籍裁判,但足協均未同意。不過,近期裁判執法爭議不斷,球員不與裁判握手,教練官員炮轟裁判等事件層出不窮,中國足協針對球員拒絕握手和教練公開攻擊裁判的簡單禁賽罰款已完全不能遏制亂象。
足球報發文稱,改進國內裁判員的問題不在于聘請洋哨或成立職業裁判這樣的表面工作,而是要有一套對裁判員的選拔、培訓、任用和考核的完善可行的機制,目前國內裁判員監管不專業,培訓不系統是一個老問題,場上一錯再錯的裁判屢見不鮮,特別是裁委會往往只是對出現問題的場次進行總結,根本沒有一對一的針對性的總結,與國外差距甚大。裁判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如果沒有一套明晰和專業的管理制度,還是任人唯親,隨意安排,沒有標準沒有系統,聯賽最后階段幾場比賽請高水平裁判執法意義不大,即使實行職業裁判制度也沒意義,管理上存在缺陷的話,同樣會滋生俱樂部的不信任。
以下是足協對本輪參與執法的兩位主裁判的簡單介紹:

法國的托尼·沙普龍(Tony Chapron),曾出任格勒諾布爾大學社會體育教授的他自2004年開始被指定成為法甲聯賽裁判員,2007年成為國際級裁判。現年45歲的托尼·沙普龍不僅執法了超過200場的法甲聯賽,還執法過包括歐冠聯賽和歐聯杯在內的80多場國際級比賽,以及U21歐洲杯、歐足聯地區杯賽決賽和法國杯決賽等重要賽事。執法經驗豐富的他不僅被評為近十年來法國最好的裁判員之一,還被稱為歐足聯近七年來最好的裁判員之一。

喬納斯·埃里克森(Jonas Eriksson)來自瑞典,2002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從2010年開始,被瑞典足球協會雇傭成為職業裁判。執法過包括42場國際A級賽事在內的175場國際級比賽。除此之外,他還參與執法過2012年和2016年歐洲杯、U20世界杯等國際大賽。2014年,參與執法了巴西世界杯。歐聯杯賽場上,喬納斯·埃里克森執法過2013年拜仁慕尼黑與切爾西的歐聯超級杯決賽,以及2016年利物浦與塞維利亞的歐聯杯決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