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8月18日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部署加強對境外投資的宏觀指導,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推動境外投資持續合理有序健康發展。主要內容如下:
鼓勵開展的境外投資:
支持境內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活動,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帶動國內優勢產能、優質裝備、適用技術輸出,提升我國技術研發和生產制造能力,彌補我國能源資源短缺,推動我國相關產業提質升級。
具體包括:
(一)重點推進有利于“一帶一路”建設和周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基礎設施境外投資。
(二)穩步開展帶動優勢產能、優質裝備和技術標準輸出的境外投資。
(三)加強與境外高新技術和先進制造業企業的投資合作,鼓勵在境外設立研發中心。
(四)在審慎評估經濟效益的基礎上穩妥參與境外油氣、礦產等能源資源勘探和開發。
(五)著力擴大農業對外合作,開展農林牧副漁等領域互利共贏的投資合作。
(六)有序推進商貿、文化、物流等服務領域境外投資,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在境外建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絡,依法合規開展業務。
限制開展的境外投資:
限制境內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
具體包括:
(一)赴與我國未建交、發生戰亂或者我國締結的雙多邊條約或協議規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國家和地區開展境外投資。
(二)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境外投資。
(三)在境外設立無具體實業項目的股權投資基金或投資平臺。
(四)使用不符合投資目的國技術標準要求的落后生產設備開展境外投資。
(五)不符合投資目的國環保、能耗、安全標準的境外投資。
其中,前三類須經境外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禁止開展的境外投資:
禁止境內企業參與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資。
具體包括:
(一)涉及未經國家批準的軍事工業核心技術和產品輸出的境外投資。
(二)運用我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工藝、產品的境外投資。
(三)賭博業、色情業等境外投資。
(四)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禁止的境外投資。
(五)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的境外投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7月18日晚間,央視《新聞1+1》欄目就點名批評了蘇寧集團對國際米蘭的投資,稱這樣的投資“屬于非理性”投資。“對中國企業來說,當他們接盤俱樂部,也就意味著要深陷財務虧損泥潭。”

著名央視新聞評論員白巖松甚至親自上鏡對近些年持續升溫的中國企業海外投資體育熱潮進行了評論。這也被視作國家有關部門對中資流向境外體育俱樂部提出的警告。
節目播出后至今,企業的境外投資明顯趨冷,最近一筆中國資本對境外體育俱樂部的收購是8月14日萊茵體育董事長高繼勝以用2.1億鎊的價格收購了南安普頓80%的股份。這也被業界預測是近期中資的最后一筆體育產業海外收購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