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消息,宣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已經國務院同意,現予發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提及,在符合市場準入政策的前提下,目錄原則上適用于在西部地區生產經營的各類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按照《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執行。目錄共包括兩部分,一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二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
其中關于體育的部分集中在西藏自治區和甘肅省,包括體育用品及器材批發、體育組織、體育場地設施管理、健身休閑活動等體育服務業、體育競賽表演、體育場館(高爾夫球場、賽馬場除外)設施建設及運營,大眾體育健身休閑服務均成為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值得一提的是,高爾夫球場與賽馬場被明確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