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騰訊體育和新華社先后報道,孫楊的瑞士律師團隊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孫楊方,他們收到了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果,結果為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此前涉及孫楊的裁決,其中最主要一項是8年禁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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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瑞士最高法院和CAS尚無正式表態。而世界反興奮劑組織WADA發布了聲明,也表示尚未收到瑞士最高法院附理由的判決全文。
從WADA聲明中可看出,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系因為仲裁庭主席Franco Frattini先生的言論/行為(用種族歧視詞匯批評中國虐待動物),準予孫楊對CAS裁決的修正(revision)申請,并將案件發回CAS重審。雖然WADA稱因為沒有收訖判決全文所以不予置評,但表達了重審會堅持WADA立場。

根據瑞士案例法,以及參照適用《瑞士聯邦法院法案》(FTA)第123(2)(a)條, 如果申請人在相關程序(即CAS程序)之后發現在程序進行時已存在的、但在當時無法提交的重要事實和有決定性的證據,他有權申請對CAS裁決進行修正。一般來說, 對裁決進行修正并不影響裁決的效力和執行(FTA第126條)。但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有自由裁量權指令對裁決停止執行。
在這件事上,因為瑞士聯邦法院停止了對裁決的執行,所以裁決失效,但是是發回CAS重審,而不是整個案件了結。
據懶熊體育了解,重審仲裁庭兩位邊裁不變,但會重新指定一位主席。

▲仲裁庭主席2019年在社交媒體上發表的不當言論。
何時重審?流程多長?將直接關系到孫楊的東京奧運會參賽資格,蔡果律師認為:“WADA極有可能會向新組成的仲裁庭申請因奧運會特殊情況,在奧運前審理完畢并下達裁決。這也是有先例的,因為體育爭議解決很多時候正是圍繞參賽資格展開,所以速度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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