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Footwear News報道,耐克已于當?shù)貢r間周三提交了針對洛杉磯快船隊球員科懷·倫納德(Kawhi Leonard)的反訴,稱倫納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標權(quán),違反合同守則以及在此前的商標權(quán)訴訟案中造假。

今年6月,倫納德曾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區(qū)的地方法院對耐克提起訴訟,試圖奪回對自創(chuàng)商標“KLAW”的版權(quán)。在這起訴訟中,倫納德承認自己曾在非耐克產(chǎn)品上使用過“KLAW”標志,此舉遭到耐克反對。而根據(jù)耐克最新提交的起訴書,倫納德在2016年2月和2019年總決賽期間,兩度違規(guī)使用了“KLAW”標志。
針對 “KLAW”標志由誰創(chuàng)作這一問題,耐克方面承認在2011年看過倫納德畫的一張標志的草圖,那個標志由其名字里的“KL”和球衣號碼“2”組成。但他們認為公司設計的“KLAW”標志和倫納德畫的草圖“截然不同”。
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倫納德是耐克的簽約球員,期間曾出任耐克旗下品牌Air Jordan的籃球產(chǎn)品線代言人。在合同到期后,倫納德轉(zhuǎn)投New Balance。根據(jù)他與耐克此前簽訂的合約,倫納德不能授權(quán)第三方使用“KLAW”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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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納德起訴耐克,欲奪回自創(chuàng)商標版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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