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G奪冠的三天后,人民日報發表一篇文章“人民日報評IG奪冠:這‘電競’,不一定是那‘電游’”。

文章中寫道:“即便早在2003年,電子競技就成為了國家體育總局正式承認的第99個正式體育項目;即便在今年的雅加達亞運會上,電子競技中國代表隊斬獲兩金一銀,但直到今日,電子競技還是被許多家長簡單地看做網絡游戲,視為“電子海洛因”,拼搏其中的年輕人不會被稱為“追夢者”,往往還被貼上“不務正業”的標簽。”iG奪冠,最重要的是“自我認同感的實現”。
“當電競成為一時熱點,吸引到更多關注,更需要引導青少年去認識、去理解‘競技’與‘游戲’之間的區別。沒有自控力成不了‘頭號玩家’,反而容易沉迷其中。全社會對待電子競技還是需要一個理性的認知、一個成熟的心態。惟其如此,才能引導它走向健康發展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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