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各路媒體忙著對“46號文”發布兩周年進行總結的時候,國務院辦公廳一份《關于加快發展健身休閑產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77號文”)頓時將體育產業的大量關注度吸引了過去,據我了解,這份文件并不是突然發布的,而是醞釀了一段時間,不過,挑在這樣一個時間節點上發布,的確還是有其特殊性。

兩年前的這個時候,“46號文”的發布點燃了中國體育產業蓬勃發展的引線,華夏大地掀起了一輪又一輪的投資熱潮,這份文件最為吸引眼球的兩點,一個是將全民健身上升為國家戰略,另一個是體育產業總規模5萬億的目標。按照目前的狀況來看,全民健身在馬拉松、廣場舞等項目的帶動下,如火如荼,而5萬億目標方面,各省市進展基本上都超出預期,有專家稱到2025年10萬億都不止。
仿佛是一片大好,但為什么在這個時候國務院又發了一個關于體育產業的文件?如此密集關注體育產業,這份文件到底要傳達哪些信息?
答案只能在問題中找,也就是“46號文”雖然引發了體育產業熱潮,但與文件發布的初衷并不一致,所以有必要用“77號文”進行方向的明確和糾偏。
那么,來看看“46號文”兩年來中國體育產業發展與初心背道而馳的地方。
《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很多人倒著都能背了,但這個文件名稱實際上是有講究的,出發點是“加快發展體育產業”,落腳點是“促進體育消費”,但文件發布兩年了,體育產業倒是發展得巨快無比,但體育消費的拉動呢?有多少老百姓真正在往體育上,尤其是體育服務業上花錢?這是其一。
其二,在“46號文”落實的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最為尖銳的就是大城市中心區健身場地不足,這一問題涉及面過于廣泛,遠超體育部門所能管轄的范圍內,因此包括PPP、學校體育開放等等均面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發改委相關人員就提出:“在與人民大眾最為息息相關的體育健身休閑領域,仍然面臨著總體規模不大、產業結構失衡、有效供給不足、大眾消費激發不夠、基礎設施建設滯后等一系列的短板問題。”
而此時出臺的“77號文”正是重點補齊這些短板。
“77號文”明確了中國體育產業發展的主攻方向,那就是“健身休閑業”。在11月2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站上以答記者問的形式正式給出了關于“77號文”的官方解讀,對于“健身休閑業”也有了明確的定義。定義具體為:“健身休閑產業是以體育運動為載體、以參與體驗為主要形式、以促進身心健康為目的,向大眾提供相關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經濟活動,涵蓋健身休閑相關服務、健身休閑設施建設、健身休閑器材裝備制造等產業門類。”
過去兩年的體育產業見證了太多概念,熱錢等等,但是一個基層消費,一個大城市中心區用地,扼住了很多從業者的咽喉——光靠投資燒錢,拉不動一個市場。
而對于這兩個問題,“77號文”給出了解決辦法,那就是發展適于人們消費,而又不擠占城市空間的項目。
“77號文”中重點發展的5個項目:冰雪運動、山地戶外、水上運動、汽摩運動、航空運動,另外還提到了極限運動、電子競技、擊劍、馬術、高爾夫、武術、龍舟、舞龍舞獅等民族民間健身休閑項目。除了一些民族項目有特殊性以外,其他大部分項目有兩個共同的特點。第一個特點,全部都是在城市中心區外開展的運動,需要的是山水江河湖海等資源,而不是擠占城市用地。第二個特點,全部都是附加值高的產業,從事這些運動的要么有錢、要么有閑,大部分都是既有錢又有閑,這些人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都很強。
說到這里應該脈絡很清晰了。對于健身休閑業,“77號文”中提出了總規模3萬億目標,占了“46號文”目標的60%,這個信號再明顯不過——國家讓你發展的是健身休閑!其他電視轉播啊、天價轉會啊、控股國外俱樂部啊等等,鬧騰鬧騰就得了,最終還得讓大家健身起來!休閑起來!真正讓大家把錢花到體育上來!
總局官網的解讀中有這樣一句值得關注:“《意見》與46號文件之間存在深化發展的關系。46號文件是對體育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政策措施突出全面性、系統性、完整性。《意見》則聚焦在健身休閑產業領域,突出問題導向,求深求實,集中發力。”對于健身休閑產業的定位,更是明確為:“健身休閑產業是社會公眾參與體育最直接的領域,是體育產業的核心和基礎,是體育全面發展的重要動力。”
看到了吧,核心和基礎,下一步該怎么發展體育產業,各地方、各行業心理有數了吧?
當然,77號文是否真正就能促進體育消費,目前還是個未知數,說到底消費包括消費能力和消費意愿這兩方面(這個下次要單獨開篇討論),即便消費能力上去了,沒有消費意愿也是白搭。打個比方,一個白領掙了足夠多的錢,但他沒有時間去花,這個怎么辦?或者他寧愿花這個錢去看電影唱K歌,而不去運動場,這個怎么辦?
這些問題都是值得思考的,也不是單獨靠政府的文件就能解決的。體育產業在路上,但是,千萬別走偏了。

作者簡介:林德韌,參與過2014年巴西世界杯、2012年倫敦奧運會等數十項國際、國內賽事現場采訪報道,從2015年開始進行體育產業深度調研。
聲明:文中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懶熊體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