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PN昨天凌晨爆出湖人和易建聯深度接觸的消息,懶熊體育迅速跟進,從中方和美方多位知情人士處確認,雙方已達成簽約協議,阿聯時隔四年將重返NBA。阿聯今天早晨隨中國男籃飛抵北京,接受采訪時也默認了跟湖人的簽約協議。
消息出來后,大家最關心的是阿聯的合同,懶熊體育從一個消息源處得到消息說是老將底薪(NBA規定有五年經驗的老將底薪年薪約114萬),不過因為沒有找到第二處消息源證實,報道中沒有重點突出,只是說“可能”,可還是被很多國內媒體引用并做進了標題。
隨后,ESPN跟進報道,說易建聯的合同是一年,年薪在“800萬美元上下”;再往后,《洛杉磯每日新聞》的湖人跟隊記者馬克·梅迪納爆料,易建聯的合同設計“非常有創造性”,構成是一年底薪加獎金,總額達800萬。

梅迪納的說法有一個硬傷,那就是底薪合同不能有獎金,這個在NBA勞資協議里有明確規定,同時對獎金類型和額度也都有詳細規定。在NBA的范疇內,老將底薪是一個專有名詞,指效力了多少年份的老將,所能拿到的最低工資合同,球隊開出老將底薪合同將不會受到工資帽限制。由此判斷,老將底薪+獎金一共800萬美元的說法,肯定不靠譜。
湖人目前還剩下大幾百萬的薪金空間來簽下阿聯,想給超過底薪的價格隨時都可以,當然也可以給特例,比如約300萬美元的空間中產。只不過球隊要通盤考慮薪金空間的使用,所以最終落實可能還需要點時間。

阿聯抵京接受采訪默認跟湖人達成簽約協議
從懶熊體育目前掌握的線報來看,阿聯合同金額的數字看起來會很漂亮,而且其中十有八九會有獎金組成。
寫到這里先簡單介紹下NBA獎金類別。大體分為三類:表現獎勵、學術/身體上的數據指標和額外的推廣獎勵,其中后兩者比較好理解,這兩個獎金數額也都直接計入球員薪資和球隊薪資總額。關鍵是表現獎勵,也是我們聽得最多的一種。
表現獎勵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很有可能達到的,另一種是不太可能達到的,兩者的區分標準參考就是上賽季的數據,比如上賽季場均得了20分,如果這賽季合同獎金條款有一條,場均得分達到20獎勵100萬,那就屬于“很有可能達到的”,如果條款說是場均要得25分,那就是“不太可能”。“很有可能的”獎金將記入薪資,“不太可能的”不計入,當然這只是籠統說法,涉及到相對復雜或模棱兩可的,聯盟有專家團來評斷,這個在球員上賽季出現重大傷病時較為常見。
根據NBA勞資協議,這種“不太可能的”獎金可以有不只一項,但總量不得超過球員個人年薪的15%,而“很有可能”的獎金,具體金額則不受限。正是這一項,將給易建聯的合同提供很大的設計空間。
假設阿聯跟湖人談判,說單賽季打滿60場可拿50萬獎金,因為阿聯之前一個賽季沒打,就可以被定義為“不太可能的獎金”;說如果賽季拿到42勝的話阿聯可拿50萬獎金,因為湖人之前一個賽季沒拿到,同樣可以定義為“不太可能的獎金”……類似如此的獎金條款,只要最后獎金額沒超過他保障年薪的15%,都不會計入他個人和湖人的薪資額里,從而為他創造談判空間。
NBA類似的獎金條款不少,舉幾個例子,阿爾斯通當年跟籃網的合同里就有不少,拿周最佳獎勵1.5萬,月最佳5萬,如果入選全明星,獎金32.5萬美元,他之前一個賽季都沒拿過,所以這些獎勵都不影響球隊薪金空間;還有2009年和騎士續約6年的瓦萊喬,表面上看是5000萬的合同,實際上里面也有很多“不太可能的獎金”湊數,比如造多少進攻犯規獎勵多少,打進總決賽獎勵多少,有資深騎士跟隊記者向懶熊體育透露,他合同里的有保障額度也就4000萬左右,原來看上去的千萬年薪,實際上有保障的不到700萬。
為什么舉他們倆的例子?因為他們都有一個經紀人——丹·費根,也是阿聯的美方經紀人,而他在聯盟內以玩這種花樣合同著稱,為什么這么做?道理很簡單,對外數據好看,能吸引更多的客戶來找他。
總結下來,湖人可以直接給阿聯開出不錯的合同,更有可能是給一個不錯的薪水(不能是底薪),再搭配不菲的獎金,這樣一來,湖人省了薪金空間,阿聯打球也有更大動力,一舉兩得。
至于具體金額,可能還要等到雙方簽完字才能知道。不過千萬別聽有些人說等官方宣布,不管是阿聯本人還是湖人和NBA,他們按慣例都不會對外宣布的,包括其中的具體條款,只能等記者們去各方打聽,其實這也是ESPN為什么寫“800萬美元上下”的真正原因。

作者簡介:黎雙富,前知名NBA駐美記者,現懶熊體育聯合創始人,圈內人稱“富哥”,是首個跟隊進白宮采訪的中國NBA記者,著有《斯特恩傳》、《NBA與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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